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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女婚配问题,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时间: 2024-03-09 02:45   来源: 网络

古代男女婚配问题目录

中国古代男女婚配表。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古代为什么配阴婚

在古代,男女婚配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在中国古代,婚姻是由父母或长辈安排的,通常是为了维系家族的利益和地位。女性的婚配受到更多的限制,通常需要遵循家族的传统和习俗,而男性则更加自由。男女之间的婚姻往往不是基于爱情,而是基于家庭和社会利益的考虑。婚配也受到阶级、地区、宗教和民族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些古代文化中,婚配还受到宗教仪式和习俗的限制,例如在印度教中,婚配通常需要遵循各种仪式和规定。总的来说,古代男女婚配问题是由社会、家庭和文化等因素所决定的。"

中国古代男女婚配表。

一、属相婚配的基本说法:

蛇与猴合 红蛇白猴满堂红,合婚相配古来兴,大婚相对子孙有,福寿双全多康宁。

鼠与牛合 黑鼠黄牛正相合,结交匹配不岔脱,儿女百年多长久,富贵荣华福禄多。

马与羊合 红马黄羊两相宜,这等婚姻不累罪,日子豪富久长在,子孙寿禄更夺魁。

兔与狗合 青兔黄狗古来有,合婚相配到长久,家门古庆福寿多,万贯家财足北斗。

虎与猪合 青虎黑猪上等婚,男女相合好来因,财禄丰盆当事顺,人口兴状有精神。

龙与鸡合 黄龙白鸡更相投,出门发财好来由,儿女满堂子孙广,福寿长绵永不休。

羊鼠一旦休 羊鼠相交一旦休,婚姻匹配古人留,诸君若犯羊与鼠,夫妻不利难则天。

白马怕青牛 只未白马怕青牛,十人近看九人愁,配夫若犯青牛马,妇女也难到白头。

金鸡怕玉犬 金鸡玉犬难躲避,合婚子亏不可迂,二属相争大不通,世上犯者要紧忌。

龙兔泪交流 合婚不幸皱眉头,兔儿见龙泪交流,男女时常犯争斗,苦如黄莲少梦愁。

虎蛇如刀错 蛇虎配婚如刀错,男女不合没着落,生儿养女也难活,日子艰难没法过。

猪猴不到头 猪与猿猴不到头,终朝每日泪交流,男女若能长共久,合家不利一笔勾。

二、属相婚配的第二种表述

1、鼠——宜配猴、鼠、牛、龙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夫妻恩爱,心心相印之最吉祥的象征,富贵幸福万事亨通。

忌配马、羊、兔、鸡凶 不成家业,祸不单行,凶煞重生夫妻反目,家业破败。

2、牛——宜配蛇、鸡、鼠、牛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天作之合,必可成功成名,富而且贵,到老荣昌。

忌配马、羊、龙、狗凶 吉凶各半,无进取之心,内心多忧愁辛苦。

前半世吉,后半世凶。

3、虎——宜配马、狗、虎大吉,猪吉凶各半,其它生肖次吉。

永结同心,德高望重,终成家业,富贵有余,福寿兴家之大吉,子孙昌盛。

忌配猴、蛇。

夫妻相克,或不和,忧愁不绝,无成功之望有破败之嫌,一生难免空虚寂寞之感,致有伤疾短命之苦。

4、兔——宜配羊、狗、猪、兔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凤凰于飞,功成名就,安稳富贵,成功兴家之大吉,宜养柔德慎行,定然亨通。

忌配鼠、鸡、牛、龙。

家庭难得幸福,逆境之象,事业不成,不得时运,祸不单行,吃尽痛苦之嫌。

5、龙——宜配鼠、鸡、猴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缔结良缘,富贵成功,勤俭建功立业,到老昌盛,子孙后代継承幸福。

忌配兔、狗、牛、龙。

夫妻不能和睦相处,破坏别离,招灾惹祸,败家之兆,不幸之至。

6、蛇——宜配牛、鸡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福禄鸳鸯,智勇双全,意志坚定,功成名就,名利俱全,一生幸福富贵。

忌配猴、猪、虎。

家境虽然无困苦及失败,夫妻说无蜜语,子女缘薄,灾祸不断,晚年不祥之运格。

7、马——宜配虎、羊、狗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相敬如宾,东来紫气,安享富贵,家道昌荣为至子孙昌隆终世。

忌配鼠、牛、兔、马。

中年人趁人快乐,后来病弱短寿,难望幸福,凶气重重,乱离凶兆,一生困难辛苦,丧失配偶,子女别离。

8、羊——宜配兔、马、猪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性质和合,天赐之福,建大业,健全而有德望,能成大业最大吉。

忌配鼠、牛、狗。

夫妻一世难得幸福,厄难叠来,多于遭难,一生无衣禄,丧失配偶或克子孙,灾祸频来劳苦。

9、猴——宜配鼠、龙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珠联璧合,一帆风顺,不能为害,成功富贵,子孙兴旺,五世其昌矣。

忌配虎、蛇、猪。

起初灾害并至,至晚景福偕来,中年运或灾殃并来,或少失怙恃,或寿不永,灾难叠至,病疾困苦。

10、鸡——宜配牛、龙、蛇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祥开百世,享天赐之福,兼有名望,功利荣达,威望隆重之吉,家世亨通。

忌配鼠、兔、鸡、狗。

性质温良,但有不测之灾,家属无禄,子息无多,每多灾害之困苦,但亦不致有大害之配也。

11、狗——宜配虎、兔、马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天作之合,事事成功,尊荣之福,清闲之福禄悠久,家运隆昌,福禄绵长之贵。

忌配牛、龙、羊、鸡。

意志交合,但灾害叠来,嫌遭财散败,难得福运大亨通,一生困难辛苦,事与心违。

12、猪——宜配羊、兔、大吉,相虎吉凶相半,其它生肖次吉。

五世其昌,安富尊荣,作事财星必重临,幸庆特多之财,子孙兴旺终世。

忌配蛇、猴、猪。

虽然和合,或有单独之嫌克,家皆薄,甚至不能完寿之悲,一生难得大幸福。

注意:如果男女双方是同年生,甚至是同月同日生,那么,则婚配通常主吉。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

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

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

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

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

《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

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

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

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

”“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

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

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

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

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

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

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中国婚姻关系的本质精髓所在,即为“伦理”。

它刚开始是作为一种社会风气习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直至唐朝才以法律的形式完整而全面的确认了这种封建伦常关系,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即《唐律?户婚律》。

《唐律?户婚律》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的法律。

其中的婚姻家庭制度包括了婚姻关系的缔结、保持以及解除。

在此本文仅从婚姻家庭制度中婚姻关系的解除方面来看唐朝伦理道德思想渗入社会生活乃至婚姻关系的状况。

  《唐律?户婚律》对离婚有二种规定。

第一,强制离婚,它包括官府强制离婚和丈夫强制离婚。

官府强制离婚是指夫妻凡发现有“违律为婚”、“嫁娶违律”、“义绝”者,实施强制离婚。

丈夫强制离婚是指妻子犯了“七出”之条,丈夫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的“出妻”“休妻”;第二,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即所谓“和离”。

古代为什么配阴婚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

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

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

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天折后,家中父母或长辈老人们出于疼爱,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责任。

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另外,旧时人们普遍相信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就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

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

阴婚大多出现在贵族或有钱人家。

历史发展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

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

《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

”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

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阴婚最为盛行的要数宋代。

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在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

直至晚清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

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

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

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

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婚俗仪式由于死人结婚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各当事人又各有主张,阴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

通常情况下,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空地焚化。

阴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

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

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

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

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 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

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

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

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也要供于“新婚夫妇”的牌位或照片前。

以后再选个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灵安指定的时辰葬入男方坟的旁边,并且两个棺柩要挨上槽帮,才算并骨合葬。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

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

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

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以达到“夫妻”并骨合葬的目的。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

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

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因为阴婚的放定多是一次性的,所以没有大、小定之说。

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

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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